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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明确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机构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2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2005年04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发通〔2005〕24号

施行日期2005年04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为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指导工作,经2005年3月15日司法部第9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司法部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机构为基层工作指导司。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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