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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司法部关于成立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2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2005年03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发通〔2005〕41号

施行日期2005年03月0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为了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积极推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和新的管理制度的建设,根据2005年2月1日司法部第4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意见,决定成立司法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办公室的组成

办公室为临时机构,设在法制司,主任由法制司司长杜春同志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从有关单位借调组成。


二、 办公室的任务和职责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的指导协调下,根据中央改革意见和人大立法,负责研究起草推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和贯彻人大决定的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法规、规章,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按新的体制要求调整规范对司法鉴定的管理工作和管理模式,推动司法鉴定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的建设。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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