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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国务院关于设立兰州海关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0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7年11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7〕188号

施行日期1987年11月2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六日《关于要求设立兰州海关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兰州海关。

二、 兰州海关人员编制为四十人。

三、 所需办公、生活用房及开办费由你省负责解决;交通工具、检查仪器设备由海关总署配备。

具体事宜,请你省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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