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对执行《广东省航行港澳地区小型货运船舶出入口岸检查管理规定》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07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8年01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境检〔1998〕42号
施行日期1998年01月13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你站1998年1月5日《关于贯彻<广东省航行港澳地区小型货运船舶出入口岸检查管理规定>的请示》(传006号)收悉。经研究认为,该《管理规定》基本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你站可暂执行。
此复。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