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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对执行《广东省航行港澳地区小型货运船舶出入口岸检查管理规定》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07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8年01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境检〔1998〕42号

施行日期1998年01月13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你站1998年1月5日《关于贯彻<广东省航行港澳地区小型货运船舶出入口岸检查管理规定>的请示》(传006号)收悉。经研究认为,该《管理规定》基本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你站可暂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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