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1994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各国驻华使馆和国际组织驻京机构启用换发92式机动车号牌需代号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0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4年04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交管〔1994〕53号

施行日期1994年04月14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各国驻华使馆、国际组织驻京机构启用换发92式机动车号牌需确定号牌代号的请示》(京公交(车)[1994]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关于各国驻华使馆、国际组织驻京机构启用、换发92式机动车号牌代号方案的请示。即按《各国驻华使馆、国际组织驻京机构启用、换发92式机动车号牌代号排列表》排列。

此复。


上一篇:(2001年)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我国公...

下一篇:(2006年)公安部办公厅、人事部办...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