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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国务院关于设立徐闻海关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0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9年03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9〕16号

施行日期1989年03月0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九年一月十九日《关于设立徐闻海关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徐闻海关(处级)。


二、 人员编制一百人。所需人员在海关系统和当地党政机关内调配,不从社会上招收。


三、 所需的办公、生活用房和开办费,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检查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由海关总署配备。

具体事宜,请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九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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