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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0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0年08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90〕57号

施行日期1990年08月2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七月,国务院听取了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关于三峡工程的重新论证情况汇报,并同意将重新提出的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审查。鉴于一九八六年组成的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变动,需作适当调整。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邹家华(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

副主任:王丙乾(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

宋 健(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

陈俊生(国务委员)

成 员:杨振怀(水利部部长)

刘中一(农业部部长)

黄毅诚(能源部部长)

钱永昌(交通部部长)

何光远(机电部部长)

高德占(林业部部长)

林汉雄(建设部部长)

朱 训(地矿部部长)

柳随年(物资部部长)

刘仲藜(国务院副秘书长)

陈光健(国家计委副主任)

蒋民宽(国家科委副主任)

迟海滨(财政部副部长)

郭振乾(人民银行副行长)

曲格平(国家环保局局长)

方樟顺(国家地震局局长)

王先进(国家土地局局长)

邹竞蒙(国家气象局局长)

周光召(中国科学院院长)

刘国光(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水利部(不另增加编制),负责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杨振怀(兼)

副 主 任:陆佑楣(能源部副部长)

张春园(常务,水利部副部长)

根据工作需要,由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聘请若干专家为顾问。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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