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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将瑞马唑仑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0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108号

施行日期2020年01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瑞马唑仑(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单方制剂和异构体)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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