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成员调整问题的复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0-2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4年12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94〕108号

施行日期1994年12月1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机械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有关成员调整问题,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同意金人庆同志接替项怀诚同志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副主任,同意张德邻同志接替陆燕荪同志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委员。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上一篇:(1990年)公安部关于禁止非法穿着...

下一篇:(2001年)公安部、国防科工委关于...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