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立即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决议”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0-1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发文日期1957年07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1957〕法行字第15431号〔1957〕司办字第1266号
施行日期1957年07月27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运输法院,各司法厅、局、处、科: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今后一切死刑案件,都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希即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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