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预备役军官中的右派分子和犯罪分子的军衔剥夺问题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0-1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发文日期1959年03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59年03月02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各军区、各军(兵)种政治部,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各军区转)
1957年2月19日济南军区政治部来电请示:预备役军官中的右派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的军衔剥夺问题答复如下:
今后预备役军官中的右派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的军衔需要剥夺者,均由地方法院判决,但在判决前,应征求当地兵役机关的意见,判决后通知兵役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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