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余惠子退出中国国籍证明的复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0-1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1974年06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74年06月26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余惠子退出中国国籍如何证明的请示悉。同意你院意见,由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的部门发给批准证明即可。在执行中如仍有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可直接请示市外办。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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