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变结婚证的公证办法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0-1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1975年11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75]法办司字第46号
施行日期1975年11月07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我院1974年1月31日(74)法办司字第4号《关于涉外公证工作的几个问题》一文中关于我基层政权发给的结婚证“应一律换发我人民法院(公证处)出具的证明书”的规定,在执行中发现一些问题,因此,今后申请人所持的结婚证如无政治问题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不再换发公证书,申请人要求给予公证的,可用我院办公室印发的涉外公证书格式第九式予以公证。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