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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国务院[1990]68号、最高人民法院[1991]10号文件是否适用军队开办的企业问题的复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9-2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1992年03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经〔1992〕39号

施行日期1992年03月19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国务院[1990]68号、最高人民法院[1991]10号文件是否适用军队开办企业问题的复函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黑法经上字[1991]第38号文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清理整顿中被撤并的军队开办企业的债务清偿问题,可以参照国务院[1990]6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1991]10号文件的规定处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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