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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单位银行存款六个月期限如何计算起止时间的复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9-1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1995年01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经〔1995〕16号

施行日期1995年01月16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冻结单位银行存款六个月期限如何计算起止时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4月18日冻结某企业的银行存款,冻结期限6个月应从1994年4月19日起算,到同年10月18日当天银行停止营业时止。冻结的效力则应从1994年4月18日冻结手续办结之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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