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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对外称“知识产权审判庭”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7-1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06年06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发〔2006〕14号

施行日期2006年06月05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对外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请设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构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参照办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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