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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海牙取证公约》在我国与马耳他之间生效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6-0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2年01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办〔2012〕16号

施行日期2012年01月31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以下简称《海牙取证公约》)自2012年1月31日起在我国与马耳他之间生效。

特此通知。

201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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