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海牙取证公约》在我国与马耳他之间生效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6-0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2年01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办〔2012〕16号
施行日期2012年01月31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以下简称《海牙取证公约》)自2012年1月31日起在我国与马耳他之间生效。
特此通知。
201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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