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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徐家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5-2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3年04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2013〕95号

施行日期2013年04月27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

徐家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 强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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