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骆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5-1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4年04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2014〕76号
施行日期2014年04月03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法〔2014〕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骆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 强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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