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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骆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5-1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4年04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2014〕76号

施行日期2014年04月03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法〔2014〕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骆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 强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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