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领事协定》的决定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8-25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04.06.25
【实施日期】 2004.06.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领事协定》的决定
(2004年6月25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3年10月26日在奥克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领事协定》。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