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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二批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4-1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6年04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6年04月29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为进一步推动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和我院工作需要,经研究,接收以下55名在校学生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张天白、张嘉伟

清华大学:刘汉川、熊苔诗

中国人民大学:连雨晴、杜文婷

中国政法大学:李庚强、孙冬冬

中共中央党校:陈杨、熊文邦

中央财经大学:马园、党弘毅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张瑜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郑雪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刘泉利

中央民族大学:谈彬彬

中国传媒大学:王子豪

中国矿业大学:许泽荣

中国农业大学:舒洪伟

外交学院:王若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孙英哲

北京师范大学:梁晨、顾滋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栾羚、王婷婷

北京外国语大学:张正、鱼一新

北京邮电大学:李梦园

北京理工大学:汪婧

北京交通大学:郭洁

北京科技大学:赵乾宇

北京林业大学:刘美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杜筱、陈名利

首都师范大学:牛未默

南开大学:任肖容

河北经贸大学:左曙玮、相鹏琳

吉林大学:陆慧敏

华东政法大学:李琦、夏慧敏

复旦大学:李超

上海交通大学:纪闻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齐琦

上海大学:王远程

上海政法学院:潘自强

浙江大学:郑蕾

武汉大学:陈佳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圣祥

暨南大学:陈星星

海南大学:韩炳浩

西南政法大学:袁野、吴过

西北政法大学:马然

陕西师范大学:王亦天

感谢各有关法律院校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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