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三批法律研修学者人选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3-27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发文日期2018年02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8年02月08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经研究,接收以下10名同志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法律研修学者。

1. 研修课题:陪审案件事实审和法律审有关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刘方勇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 研修课题:新时代中国特色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研究

研修学者:许尚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3. 研修课题:民事执行异议之诉理论和实务研究

研修学者:刘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4. 研修课题: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有关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孙邦清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5. 研修课题:跨境破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张玲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

6. 研修课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研究

研修学者:刘长兴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7. 研修课题:财产性判项执行与减刑假释关联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韩红兴  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系教研室主任、教授

8. 研修课题:司法责任制背景下类案指导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罗昆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9. 研修课题:司法责任制背景下办案工作内涵及考评机制研究

研修学者:涂永前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

10. 研修课题: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研究

研修学者:顾大松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感谢全国各高等法律院校、科研机构的组织推荐!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2月8日


上一篇:(2019年)依法惩治涉“地下钱庄”...

下一篇:(2019年)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