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2-10-24 阅读次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上一篇:《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合同的约束力

下一篇:《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 建设用...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