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强律师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6-17 阅读次数:
姓名:郑强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13401201910145877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无罪辩护
联系电话/微信:17683319865
职务: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总所合伙人、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执业机构: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139号丽丰一品C1办公楼9楼
郑强主任,中共党员,安徽大学法学学士,专业刑事律师。1997-2018年任职某某检察院,系员额检察官,在检察系统一线业务部门(公诉、反贪、反渎)工作20余年,累计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2018年6月从检察院辞职后,2020年11 月申请律师执业并加盟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现任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师从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安徽省十佳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王亚林律师,先后办理了大量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合作单位: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阜阳市市政府信访局法律顾问、阜阳市颍上县公安局法律顾问、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法律顾问、阜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法律顾问、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律顾问。
亲办部分案例:
1、作为被害人代理人参与“少年沉尸公厕案”(Z某某故意杀人案),该案经过十年九审,是全国第一起从无罪到死刑的案件。
2、作为辩护人参与L某某涉嫌高利转贷罪案,四年四审终获免于刑事处罚。
3、作为辩护人参与M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历经三年四审终审变更罪名为故意伤害罪量刑对应检方建议刑减少一半。
4、W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坚持无罪辩护两年终获不起诉。
5、Y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终获不起诉。
6、Z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辩护,法院当庭变更罪名为合同诈骗罪且量刑对应检方建议刑减少一半。
7、L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案获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