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金亚太律师:诈骗罪四年五审终获无罪

来源: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3-07-25 阅读次数:

1690278976929008.png

 前言. 

人的一生,经常会面临各种选择,每一次的选择,都会对未来产生巨大的影响。

就犹如《礼记·经解》里说:“差若毫厘,谬以千里。”

所以,书中劝戒人们“君子慎始。”

但是,无论时代如何发展,依然有人不断渴望走捷径,幻想不必辛苦奋斗,便可以得到想要的一切 。

今天我要聊到的这位当事人A某也是和试图“走捷径”有关,但有所不同的是,他是想要帮助别人“走捷径”,却落得个引火烧身的下场。

 01. 

定时炸弹般的约定

“你根本办不了事,把钱退给我!”餐厅里,一名男子高声的喧哗引起路人纷纷侧目。

A某看着眼前怒目圆瞪的男人,顿时感到十分头大无比,但是也只能耐着性子和他讲起道理,“说了学完技术就能上岗,你自己读不下去,这能怪我吗?你给的那些钱都用来交路费和学费了,我也.......”

“你别找借口了!”只见男人打断A某的话,站起身狠狠地看着他。

“你不退我钱,你这是诈骗!等着吃官司吧!”撂下一句狠话后,男人头也不回的走出餐厅,留下A某一人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连连扶额叹息。

这是怎么一回事?其实事情还要从2014年说起。

原来,A某是B市某电厂的一名人力管理,随着近几年国家经济的大力发展,厂里的效益也越来越好,并随之在外地开发了新项目,因此正处于大量缺少技术工人的阶段,因电厂的工资高、福利待遇好,便有了络绎不绝的人想要搭上A某,求他帮忙从中运作,谋求一个能进入电厂工作的机会,L某便是其中之一。

由于L某是A某亲戚的朋友,于是A某选择卖了一个人情给他,在一番讨价还价后,L某付给A某7万元为“打点费”,A某帮L某搞定工作。

▲交付七万元“打点费”(网络示意图)

但A某很快就发现,此事绝非自己想象中这么简单。因为电厂缺的是技术工人,技术便是首要条件,但是由于L某没有学历,也没有相关技术,就算自己为他安排了面试,也将会被刷下来。

A某只能先将L某安排在XX技术学校就读,先接受培训再由学校分配上岗,并将L某给予的7万元用于路费、缴纳学费等。

但是在上学途中,L某在别处听说此学校无法包分配,便私自退学,导致无法上岗

A某感到颇为无奈,但是已经收了别人的钱,事情也只能继续办下去,于是乎,A某再次与L某签订了一份内容大致为:“安排L某就职电厂,否则退款。”的合同。

为了L某能够顺利入职,A某只能为L某换了个职位,但是因L某没技术,只能再次将L某安排在XX职业学校就读,并未再收取任何钱财,而是将上次剩余的钱款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本以为这次L某应该能学完技术顺利进入电厂了,但谁能想到,还不到半年,L某又私自退学,并且表示自己不想读书,不愿通过此途径入职,只想快点直接入职。

▲在XX职业学校就读(网络示意图)

这下轮到A某傻眼了,就算自己是人力管理也不能平白无故塞个不会技术的人进厂里啊,L某见A某没了其他途径,便要求A某把七万元全款退还,但是这七万元A某已经用于L某的学费、路费等,早已所剩无几,两人多次协商未果,于是就出现了前面争吵的一幕。

在与L某吵架后的没几个月,A某果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L某起诉A某全额退还七万元费用。

A某此时只感到焦头烂额,自己出了力也讨不着好,还被起诉了,但是也只能认栽了。

 02. 

金亚太律师的“坚持”

A某被取保候审后,经过多方打听与探寻,最终选择来到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并点名委托金亚太阜阳刑辩团队的郑强主任为其进行辩护。

“第一次见到当事人时,他很着急,因为当时正值他女儿临近大学毕业选择工作的时期,他害怕自己留下刑事案底,会影响女儿的前途。”郑强主任回忆到。

“当时拿到这个案子,我们团队简单地梳理了案情后,就决定了为本案坚持‘无罪’辩护。”郑强主任坚定地说到。

本案由在金亚太阜阳刑辩团队郑强主任、李瑞律师合力办理,在接手案件后,郑强主任、李瑞律师第一时间向A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为他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稳定了他焦虑恐惧情绪,多次和办案人员沟通并及时向A某反馈办案进度。

在对案情初步了解之后,郑强律师迅速组织金亚太阜阳刑辩团队成员针对本案进行讨论,团队成员各抒己见,群策群力,最终形成了本案的办案思路。

与此同时,为最大限度维护A某的合法权益,郑强主任、李瑞律师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向法院提交辩护词及调取证据申请书等文书材料。

随后郑强主任与李瑞律师围绕以下几点为A某展开积极辩护:

一、辩护人认为本案就是一起纯粹的、普通的民事委托合同纠纷行为,不应上升为刑事犯罪,原因有以下几点:

(1)A某客观上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2)被害人L某没有因为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

(3)7万元性质是安排工作的费用,不是诈骗赃款。

(4)A某收到L某7万元时,主观上自始至终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二、事发后A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已取得被害人谅解。

(1)2016年经法院调解A某先偿还L某3万元并出具欠条,后又退还L某1万元。

(2)立案后,A某父亲代为偿还L某58000元。

最终,在第二次发回重审一审中,C区人民检察院调取新证据与辩护人所持观点可相互印证,故C区人民法院准许C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本案历经四年五审,终获“无罪”!

1690279080476275.png

▲本案的“不予起诉”判决书

 03. 

一些感悟

无罪难,难于上青天。

对于辩护律师而言,不能因难而望而却步,必须坚定信念,坚守底线,坚持到底。本次金亚太阜阳刑辩团队郑强主任、李瑞律师承办的诈骗案,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尘埃落定,为当事人避免了一场牢狱之灾。

回顾此案,案件一直持续了四年,四年中本案经历了两次发回重审,五次庭审,辩护活动还是十分艰难的,但是单从结果来看,算是一场十分成功的辩护。

郑强主任与李瑞律师在结案后感慨到:“一个好的诉讼结果,需要当事人与辩护律师一起努力实现,是一场双向奔赴。也需要辩护律师拥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才能带领当事人把问题迎刃而解。”

同时两位律师也提醒广大民众:切莫想要通过“走捷径”的方式去实现目标,也不要妄图去帮助别人“走捷径”,以免最后都走了弯路,并为此背负刑事责任,付出惨痛不可弥补的代价!

金亚太阜阳刑辩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追求卓越,始终坚持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我们期待更多关于金亚太阜阳刑辩律师团队的优秀案例故事!


上一篇:2023年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年中总...

下一篇:金亚太阜阳刑辩团队再添无罪案 连...

便捷服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