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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02民初536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1-06-10 阅读次数:

审理法院: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7)湘0202民初536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7-06-08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段双泉与被告雷惠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7年6月8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雷惠红的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段双泉的撤诉申请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自由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段双泉的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3398元,减半收取1699元,由原告段双泉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乐青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

书记员冯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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