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诈骗案委托孙慎律师辩护获无罪释放(图)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0-03-24 阅读次数:
涉众类诈骗案无罪之辩一 :陈某某诈骗案
2019年7月下旬,一名女子来到律所找到孙慎律师,欲委托其为陈某某的辩护人。经其叙述,其系陈某某的亲属,陈某某是一个包工头,先后与数人签订了8份装修施工合同,共收取了约50余万元工程款,且部分已开始着手施工。后因程某某个人原因,工程款被花光,致使资金链断裂,公司倒闭,合同无法得到继续履行。之后,几份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派出所报案,告其诈骗,并联名写信上访。现经侦大队以诈骗罪将其拘留,认定其诈骗金额100余万。该女子先前已委托过别的律所的律师,但经一段时间后,双方仍无法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辗转听闻孙慎律师较为擅长此类业务,故前来进行委托。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谈,孙慎律师觉得据其叙述的情况,程某某确实不构成诈骗罪,于是在确认了对方已与先前委托的律师解脱委托关系后,便和律所同事王莹律师一起接受了委托。
两位律师对该案事实进行了仔细研究,并多次与经侦大队和检察院进行沟通。以陈某某与他人签订并履行完毕的类似合同,说明陈某某于合同签订时并无非法占有目的;同时,依据部分合同履行情况以及装修公司倒闭后陈某某的种种行为,证实其确有履行合同的意图。从多方面说明合同无法被履行完毕完全是因其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而非其主观上不想履行。表明其自始至终都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存在诈骗的嫌疑。
经过数次与经侦大队、公安法制部及检察院的沟通,本案中的公诉人理论功底深厚,孙慎律师从刑法的谦抑性入手,当面向公诉人诉说观点,两位律师的主张得到了公诉人与多数检委会成员的认同。然而,就在此时,债权人集结起来,一起来到检察院抗议,向检察院施压。后两位律师与家属一起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取得了债权人的信任,使得他们停止了相关行为。检察院因该案无犯罪事实,决定因没有犯罪事实对陈某某不予批准逮捕,并于2019年9月5日将其释放。
后两位律师与陈某某家人一起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制定了还款计划。现该案件已得到妥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