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伟律师就职安徽铜池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19-09-07 阅读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19〕第328号
孙黎明等10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 合肥市(1人)
孙黎明 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淮北市(1人)
张吉领 安徽龙兴律师事务所
三、蚌埠市(1人)
陈平贵 安徽大友昱达律师事务所
四、六安市(2人)
王之勇 安徽皋兴律师事务所
尹韦韦 安徽尚知律师事务所
五、马鞍山市(1人)
殷禹 安徽夏商周律师事务所
六、芜湖市(1人)
丁文燕 安徽祥骏律师事务所
七、池州市(1人)
盛伟 安徽铜池律师事务所
八、省直所(2人)
刘金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王辉 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19年7月23日
便捷服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