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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长华律师就职安徽京皖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京皖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3-05-05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3〕169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程邦见、侯效禹、朱长华: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设立安徽京皖律师事务所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安徽京皖律师事务所设立。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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