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安徽大锦律师事务所电话、档案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4-04-03 阅读次数:

11.png

皖司许〔2024〕131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方磊、梁娜、陈雪刚: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设立安徽大锦律师事务所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安徽大锦律师事务所设立。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3月27日


上一篇:蒋坦律师就职安徽梨都律师事务所

下一篇:王秋静律师就职安徽步海律师事务所

便捷服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