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平律师就职安徽龙庭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1-12-07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1〕第467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张亚平等2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 宿州市(1人)
张亚平 安徽龙庭律师事务所
二、马鞍山市(1人)
娄立群 安徽双唯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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