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桃潭律师事务所电话、档案(泾县)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4-08-03 阅读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2021〕第 196 号
安徽桃潭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的负责人变更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桃潭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文宝根变更为朱云汉。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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