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安徽高胜律师事务所电话、档案(宁国)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4-08-03 阅读次数:

11.png22.png

皖司许〔2023〕89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正源(合肥)律师事务所、安徽坦途律师事务所、安徽高胜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上海正源(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梁伟变更为付来权;

安徽坦途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闫瑞龙变更为周艳芳;

安徽高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胡西贵变更为明亮。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3月6日



上一篇:安徽宣城众博律师事务所张明军律师...

下一篇:安徽广德大旗律师事务所孙倩律师电...

便捷服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