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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电话、档案(图)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4-08-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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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司许〔2024〕71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润志律师事务所、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润志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王永变更为王诤;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周群变更为蔡国民。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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