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南山松律师事务所电话、档案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4-07-29 阅读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 224 号
安徽南山松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的负责人变更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南山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陈保春变更为陈善。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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