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梦晔律师就职浙江京衡(芜湖)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2-07-15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2〕249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董梦晔等2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十二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芜湖市(1人)
董梦晔 浙江京衡(芜湖)律师事务所
二、安庆市(1人)
余丹丹 安徽安泰达(安庆)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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