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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电话、档案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8-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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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司许可〔2024〕288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上海君悦(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贺明智变更为姚琦;

上海君悦(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王晓磊变更为聂挺。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8月7日


弘大(合肥)律所,坐落于合肥市望江西路69号与肥西路交叉口西湖国际广场C座14层1414-1423,是经安徽省司法厅审批,由总部弘大律所合伙人.副主任李少华,秉持"弘大律师.集团发展.密切合作.共生共赢"的战略决策,率同频组阁的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强烈事业心和职业使命感的律师七人团,投资800余万,购楼800余平,以超前的意识十年不落后的理念作大格局创新设计创立。

弘大律师历练20余年,集团现达百人,是具有承办涉外和国内各类法律事务能力的综合性律师机构。获省司法厅律协"省文明律师事务所"."省先进律师事务所"."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综合实力前十强律师事务所";获全国律协"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 被省公安厅.司法厅定为"全省公安执法工作联系点"; 被省高级法院定为"企业破产清算律师事务所"。

弘大(合肥)律所,以"合伙体制与公司管理相结合"的治理模式,以"专业分工.团队作战.法商研讨.模拟审判"的跨界模式,以"专业组团.团队论证.主辅配合.对接办案"的理案模式;以"公司治理与股权设计.融资挂牌与并购重组"的定位专业,以"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与工伤.医疗事故.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民商事与婚姻家庭"的传统业务,辅以"战略策划",发展已具规模,现有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及顾问等30余人,其中党员9人,法学研究生6人,法学学士19人,法学本科29人,原任法院民事庭长兼审委会委员1人,澳大利亚留学研究生1人,会计师1人,经济师1人,投资项目分析师1人,OTC场外市场专家型律师5人,多板挂牌与境外上市保荐律师6人,兼职劳动仲裁员3人,民商事仲裁员7人。形成人材精干.搭配合理的律师梯队,传统立足.定位扩张的战略发展格局。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经济发展战略格局下,专业定位于"公司治理与股权设计.融资挂牌与并购重组",由对中小企业融资挂牌有实操经验,又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李少华.姚琦.孙冰冰等律师及律师助理组成的团队,依托与3L资本汇国际律师联盟.高瞻新三板律师联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上海尊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海亨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多家证券商的战略合作,为对中小企业融资.新三板孵化培育辅导挂牌上市及其后的跟踪服务,奠定了坚实的根基。

实战中赢口碑,奋楫中创品牌,砥砺中建文化,是弘大律师的理念; 专业专注专心,珍惜信任,忠于委托,立体维权,是弘大律师的宗旨;博大法律,博爱人生,追求公平,弘杨正气,是弘大律师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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