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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电话、档案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4-07-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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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司许〔2021〕第324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瀛格、宪达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负责人变更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张怀信变更为张玉英;

安徽宪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余国富变更为余勇。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7月28日

抄送:合肥市、铜陵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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