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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以深圳市名义申办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复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4-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4年12月1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4〕88号

施行日期2004年12月1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体育总局:

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以深圳市名义申办2011年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请示》(教外际〔2004〕8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以深圳市名义申办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运动会)。运动会申办全部经费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承担;运动会举办的主要经费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承担,中央财政将视情况对国际大体联官员、特邀贵宾的接待费给予一定补助。请有关方面抓紧向国际大体联申报。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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